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“国家宪法日”,按照市委宣传部、司法局和国资委工作部署,鞍山市交运集团于11月30日至12月6日组织开展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。11月30日,集团印发了《关于开展2020年“宪法宣传周”工作方案的通知》,围绕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”的活动主题,在全集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。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下,集团通过“报、网、微、屏”等网络线上形式,融合新媒体开展多渠道、多形式、多举措的宣传活动。利用抖音平台制作“国家宪法日”宣传视频,集团领导亲自走到镜头前参与宣传,该宣传视频得到市司法局普法办的肯定,并推送到省市二级普法工作群;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“宪法与你我同行”电子宣传册,在职工微信群中转发宣传;并通过led显示屏、调度室电视滚动播放“增强宪法观念,推进依法治国”等宣传标语,各单位还制作宪法宣传板报,图文并茂地开展宣传活动。 集团普法办公室还将学习、培训、宣传宪法工作列入基层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,在“学习通”app上开设“宪法知识、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、民法典、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”等学习课程,并以随机抽取考题的形式,开展包括集团三级班子成员、各级管理人员在内近400人的线上普法考试,合格率为99.5%。 此次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的开展,在集团上下营造了“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”的浓厚氛围,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 “自觉维护宪法权威,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”的理念和意识。 |